“签放在怀里,定事由耶和华”的统计学含义

在圣经箴言书16:33节,有这样的一节经文,“签在怀中,定事由耶和华”。这节经文的上下文都是教导言行的,而这句话看似与上下文没什么联系。不过,看第一节,“心中的谋算在乎人,舌头的应对由于耶和华”;第二节,“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为清洁,唯有耶和华衡量人心”; 第九节,“人心筹算自己的道路,唯耶和华指引他的脚步”。这些经文和33节形成互补和对应,也给其他经文勾画了一个框架。也就是说,人要行善止恶的前提并不在于眼前的利益,而在于上帝永恒中的旨意,在于上帝的主权。人似乎是凭己意为自己捞得好处,但是唯有上帝主宰一切,祂也监察人的良心。也就是说,基督徒行善的动机和智慧乃在于相信耶和华主权的护理。这样,成圣和信心联系了起来,若一个人总是信心软弱,总是生命不长进,很可能是祂不信上帝护理的主权。这往往和我们想象的不一样,我们常常认为人没有信心需要祷告求圣灵帮助,但是圣灵却是靠圣道在人心里面工作的。那么关键在于找到那个软弱的基督徒对哪些真理没有信心,然后对症下药。我越来越发现人所信的,决定了他如何生活,这对于不信主的人也同样适用。哪怕对于基督徒,他生命的问题肯定是某些真理认识不清楚造成的。这也就验证了改革宗为何如此强调讲道的原因,因为信心唯有抓住真理才能活出真正的生命。言归正传,那么这个“签放在怀中,定事由耶和华”与统计学有什么联系呢?我认为是大有联系。

首先,这句话所讲的是一个人要行善的动机问题。既然对上帝主权护理的信心如此重要,那么我们就更应该重视这句话到底在讲什么,表明这句话并不是圣灵随意放在圣经里面的。那么,这句话包含的意义必定涉及到一个人的世界观的问题。既然是世界观的问题,那么很有可能也正如“本于信以致于信”的经文一样,是一种方法论的问题。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经文,如“并且被造的没有一样在他面前不显然的,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我常常思想这样的经文到底意味着什么,现在看来和这节经文一样,都显明了上帝对人心的监察。那么既然人的心思和意念似乎有很大的偶然性,为什么上帝以确定性的口吻来描述祂的预定?“签放在怀中,定事由耶和华”,这句话不正表明在这个看似无序的自发的偶然的随机的世界背后有一个主宰一切决定一切的造物主吗?正如马丁路德曾说,上帝是隐藏的上帝,因为祂的旨意何其难寻,祂的脚踪无人知道。这也让我想到了爱因斯坦的“上帝不掷色子”的问题,爱因斯坦认为量子力学的不确定性原理背后一定有决定性的隐变量存在。虽然爱因斯坦的上帝并非圣经中的上帝,但是我们也可以借用他的话来说明上帝是统计背后的主宰,上帝才是那个真正的隐变量。无论是宇宙中的精细调节问题,还是生物起源问题,归根到底乃是上帝在随机性中做决定性的创造和护理的问题。既然人的问题和自然的问题都源自于同一个问题,那么这个问题就很有趣了,而且很严肃。

然后,我要谈谈我对统计学中的outlier的看法。为什么会有outlier呢?因为我们在一大堆数据中,找到大多数数据都符合一种分布,无论是高斯分布还是伽玛分布,但是只有一两个点不符合这种分布,那么我们就定义其为outlier。也就是说,这种outlier是在这个我们采取了某个分布或者模型之后所预言的世界中发生的几率非常小的一种事件。而科学尽量避免去阐释outlier,因为科学所需要的是一个框架或者模型,也就是我所说的那个把大多数数据点都能够拟合得很好的分布或者函数。那么在这样一种科学框架下,人们要么忽略outlier,要么重建一个框架,把outlier也纳入到他们的模型当中。在我看来,暗物质和暗能量的产生就是为了解释这样的一种outlier,而且看起来解释得很成功。而且这些outlier随着观测的深入和发展已经不再是outlier了,比如有越来越多的旋转曲线的异常,越来越多的引力透镜星系的质光比异常,越来越多的星系团动力学异常等。但是关键问题是这些新引进的参数和变量(两暗一黑)并没有能够恰如其分地融入到原有的体系当中,反而有一种要推翻原有统一模型的趋势。即便如此,这种outlier还是比较容易对付的,但是还有一种outlier是比较难以对付的,那就是宇宙学里面的精细调节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是模型本身的问题,也就是说物理学统一模型当中有很多参数必须很精细地进行调节,才能产生我们所在的宇宙,或者是适合人类居住的宇宙。论述宇宙学精细调节比较有名的是Martin Rees的“Just Six numbers”。他认为以下六个无单位常数需要及其精细地调节才可能才生现在的宇宙:引力强度和电磁力强度的比值,强力的强度,引力强度和宇宙中膨胀力的强度,宇宙学常数,把一个星系解体所需的能量和该星系的静止质量所包含的能量的比值,还有时空中空间的维度。而这些常数是彼此独立的,也就是说必须所有常数得到精细地调节,才能产生一个适合人类以及任何智能生物居住的宇宙。如果我们把所有的常数看作是随机产生的,那么产生如此精细常数的概率极其低,远远低于在宇宙中所有行星中随意挑选一颗行星并刚好选到地球的概率。这个精细调节的问题为什么是一个outlier的问题呢?因为很多科学家所信奉的自然主义假设不允许存在一个精细调节的常数,因为要得到如此精细的常数,必须有一个无限智慧的存在。在自然主义的框架下,物理学的基本常数应该是随机分布的,而且产生一个适合人类居住的宇宙应该是几率不太小的。也就是说他们的模型无法解释一个几率几乎为零的宇宙的存在,于是就产生了人择原理,多重宇宙还有膜宇宙等种种猜想。这些猜想的本质要么是把这种情况归结与一种偶然,也就是说刚好被我们碰到了;要么是设想有无限多个宇宙,我们刚好在一个比较适合居住的宇宙当中。在我看来,这些理论完全成了智力游戏,完全缺乏观测事实,至少现在我们很难看到比CMB更早的宇宙图像。不过这一切在我看来只是把科学家们奉为圭臬的自然主义假设一并抛弃了,因为他们设想一个我们所能观测的宇宙之外的宇宙来弥补理论的缺陷,这和神话并无本质区别。那么这样一个outlier就其本质而言,在自然主义的假设下,却是就是一个极致的outlier,而且由这个outlier衍生出来的模型就其本质也是自然主义假设的outlier。不过,“签放在怀中,定事由耶和华”告诉我们,就算我们拋一亿次硬币全为正面也不算outlier,因为那是由全能的上帝所决定的。

最后,我想谈谈进化论当中的生物进化的概率问题。已经有很多人讨论过物种进化的概率问题,其中最有名的是对寒武纪生物大爆炸的讨论。寒武纪大爆炸出现在公元前542百万年前,在20百万年中产生了基本上现在所有的生物门,进化速度是一般进化速度(不知道这种速度是模型预测还是根据化石拟合出来的)的十倍。首先暂且不论宏观进化论是否正确,那么在极短的事件里产生十倍的进化本身就是一个进化论模型的outlier,否则也不会称其为生物学里的大爆炸了。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第一个生物大分子的产生,就如RNA或者蛋白质或者DNA。而这些大分子的产生哪怕在现在的实验室中尚且不能事先,更不要说在早期地球恶劣的大气和地理环境当中。当然生物起源说有很多中假说解释第一个生物大分子的起源,但是这些理论大多假定了早期地球有比现代实验室更加精细调节的环境来实现我们在实验室中尚且不能实现的化学过程,其中著名的算是米勒-尤里实验。这样看来物种起源的问题和宇宙学精细调节问题是同一个问题,那就是说人们无法把这些精细调节的参数纳入到自然主义的或者唯物论的工作假设当中。也就是说唯物主义者们自己的模型无法解释这些outlier,于是就有了多重宇宙或者地外可居住行星的假说。

“签放在怀中,定事由耶和华”就是上帝作为的方式,outlier也只有在上帝模型中才能得到解释。因为这个宇宙并不是自足的,我们不可能在宇宙和自己的理性中找到所有的答案,否则,人们就不必有信仰了。这正是“本于信以致于信”的方法论所预言的,本于正确的信仰会不断加深正确的信仰,本于错误的信仰只能得到不自洽的结果。对于这个宇宙和自己的认识本于对在这个宇宙和自我之外的不可见的世界的信心,这正是人为什么需要信仰以及需要什么样的信仰的关键。科学的终极假设绝对不是科学所能证明的,所以科学需要对一个不可见的信念的信心;同样,人每日的生活源于对于某种世界观的信心,而这种世界观是不可见的。对于这个世界观的信心产生了人的生活形态和社会形态。既然上帝是创造outlier的上帝,这也就说明科学不可能在自己封闭的系统中寻找到真理的本体——就是上帝自己。

“本于信以致于信”的哲学原理

在罗马书第1章17节,我们读到如此对信心的描述,“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而对于这句话,释经学家和神学家有很多话要说。正如对于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一样,对这样一节聖經的解释可以上升到世界观层面。首先,“本于信以致于信”是前设护教学的本质;其次,“本于信以致于信”是科学研究的方法论。

对 于任何一套自恰的信仰系统,它本身其实不需要证据去证明才可以让人相信。这种信仰系统普遍存在于我们的意识当中,比如我们对于逻辑的信任,我们对物理定律 的信任,我们对于记忆的信任。对逻辑的信任是数学研究的前提,对物理定律的信任是日常生活的前提,对记忆的信任是认知的前提。如果人们不再相信光线延直线 传播,那么人们就无法确定物体的位置;但是光线延直线传播的物理定律只是后来才被人发现并以数学的方式描述的。也就是说,在这个定律以知识的方式形成之 前,人们已经在头脑中本能地把它视为“自然”或者“理所当然”,而这个信仰并没有以数学的方式去证实,但是却时时被人经历着,虽然人不知道它是什么。如果 人们不再相信记忆是可靠的,那么我们就没办法学习历史,也没办法建立知识系统,甚至连生存都成困难。而阿尔文 普兰丁格认为对聖經所启示的上帝的信仰就是这些最基本的信仰系统中的一个。而且这个信仰系统不仅被认为是合理的,而且被一些护教学家如范泰尔等人认为是惟 一正确的世界观。他们所使用的方法论,在我看来,就是“本于信以致于信”的方法,而这个方法常常被冠以“前设护教学”的称号。不过,范泰尔更进一步地说, 人对上帝的顺服和爱有多少,人对上帝的认识就有多少。也就是说,这个“本于信以致于信”的方法论只有真正的基督徒才能掌握。换句话说,方法论和本体论是连 在一起的,信的内容和信的方法是彼此关联的。不信上帝的人其实也是以有神论为前提,所以他们无法贯彻他们的无神论信仰的前提。也就是说,不信上帝的人的世 界观是不自恰的,而大多数人并没有意识到,但是他们在自己的生活中经历到了这种不自恰。想要在这世界上伸张公义,但无神论世界观认为没有绝对“公义”;想 要自己的生命有永恒的价值,但无神论世界观否认任何的灵魂不死之说;想要被爱,但无神论告诉他说这些情感只是进化的幻象……所以一个口称无神的人很有可能 是时时刻刻以有神为前提的。如果要描述得更彻底,那么罗马书第一章18节至末尾就是对人类全然败坏最精辟的诠释。所以,严格来说,这种“本于信以致于信”的方法论只有基督徒才可以掌握,任何的无神论乃至其他异教徒只能以不自恰的方式诠释有神论。

虽 然,无神论者并不真的相信无神,但是他们可以把“本于信以致于信”这个最基本的方法运用到其他方面,比如科学。有的人说科学研究是最中性最没有个人偏见 的,这只是说对了一半。科学研究确实追求这个目标,但是它永远无法实现在科学研究中。首先,科学研究的前提在于这个世界是独立于人类之外而且是可以被认识 的。这个前提并不是那么显而易见的。至少李约瑟就认为中国之所以没有产生现代科学,与儒家和道家当中对自然的哲学观念有关。其次,科学研究必须相信这个物 质世界背后是有规律可循的,也就是说是有智慧在里面的,而且这种智慧是人可以通过理性思维认识的。这种规律也可以被视为中国哲学里面的“天道”。也就说自 然界背后的规律是可以被认识,并且是普适的恒常的。虽然,现代科学也认为自然定律的常数也许是可变的,但这种可变性其实也是一种规律,因为它必须以函数的 形式呈现。这两个基本前提是一切科研工作者所默认的。无论科学理论如何标新立异,也必须以这两个前提为默认的工作假设。既 然这是整个科学研究的工作假设,那么具体到一个个小的领域,这个假设也就是默认的,所以一般不会出现在文献当中。不过,在每个领域都会有一些标准模型之类 的理论,而这些理论一般是有一定的前提的。比如宇宙学的标准模型就是以宇宙学原理(各向同性和各向均匀)为前提的。无论如何,科学是有前提的,而且有一种 统计学方法以数学的方式呈现了这种前提,这种方法就是“贝叶斯分析”。虽然贝叶斯本人是牧师,但他并没有用它来证明上帝的存在,不过Richard Price却非常推崇用他的方法证明上帝的存在。

File:Thomas Bayes.gif
1701 – 7 April 1761

现代科学根据“本于信以至于信”的方法论发展出了一套系统的模型论证方法,即贝叶斯分析。这种分析方法的精髓在于合理地考虑了先验概率和后验概率的差别。在贝叶斯定律中,P(M|D)=P(D|M)*P(M)/P(D). P(M)是模型M发生的先验概率,P(D|M)是模型预言得到数据D的概率或者称为似然函数,P(D)是模型D的概率,P(M|D)是模型M的后验概率。一般的模型验证理论并没有考虑到P(M)在计算模型后验概率的作用,只有在贝叶斯分析中才被认真对待。如果要比较两个模型,一个复杂,一个简单,那么一般而言如果只管P(D|M),一般是复杂的模型占优。但是如果考虑P(M),我们就会发现在复杂模型中P(M)发生的概率很低,因为复杂模型需要调节很多参数才能正确预言数据。这样看来考虑了模型的先验概率得到的认证是符合Occam剃刀原理的。这样P(M)就是我们对M的信心(可以称为信仰M),而P(D|M)就是我们因着这个信仰产生出的对某个事件的解释。这两者的乘积就得到了P(M|D),可以称为我们经过了某件事情(D)之后所得到的对信仰M的更新的信心。这样不断反复地经历事件D,我们就不断丰富并巩固我们对信仰M的信心。如果要比较信仰M和信仰M‘, 我们就得考虑到这两个信仰的先验概率和他们对事件的解释力。据我看来,普兰丁格所论证的基督教信仰的合理性其实是在论证P(M)的概率有多大,当然他肯定也熟悉贝叶斯分析这一套。所以,P(M)的大小关键看这个信仰是否自恰,这是逻辑的范畴。而范泰尔认为,只有基督教信仰才是正确的合理的,这就是说P(M)=1, 而任何P(M’)=0。不过,如果能够结合前设派和证据派的优势,即结合P(M)和P(D|M)的优势,基督教护教学,在我看来,才真正的既合理,自洽,又合乎逻辑,并且有很强的说服力。

这样看来,聖經中的信仰原理也应用在科学中,是普适的。而且这套原则完全可以用在护教学里面,有效地结合前设派和古典派的优势。

对科学的热诚

对于一个搞科研的人而言,最宝贵的是兴趣,否则你就没法心安理得地去搞科研了。而如果一个人始终保持对科研的热情实在是很难得,在我周围的这些博士、博后身上,我看到的是为生活奔忙的身影。科学被蒙上了厚重的阴影,因为科学家沦落到科研工作者的水准。

当我走在自己的回家的路上,我常常会感到有一种落差,那就是我以前的科学理想和现实中整天对着电脑编程的差距,而这种差距随着年龄增长会越来越大。无论是学术还是其他行业,大家都是整个社会机器的一颗螺丝钉,于是才有人重新提倡自我和个性。不过这种自我和个性在这个时代来得太肤浅,早已被生活的重负击溃。问题是,在这种重压下,我们是否可以继续保持对科学的兴趣或者爱好或者某种理性主义式地,英雄主义式地奋斗精神。这种精神,在我来海德堡的期间,只在某些科学狂人身上看到,他们为了学术不要孩子,不要妻子,但是蜕变成了学霸或者学究。但大多数人如我等草民,只能向士兵一样跟随将军的号令。特别当我想把科学放到崇高的位置的时候,我觉得我的科研好像有点冰冷,就像面对一具冰冷的尸体,让人厌烦。我知道作为一个基督徒,我不应该有这种想法,但我只想面对我的内心的真实。所以,我有另外一种热诚,就是努力地去整合自己的科学和信仰,来缓解这种理想和现实的张力或者压力。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这种张力是不存在的,因为学术是荣誉的象征。这就好像金庸的武侠一样,那个门派牛掰,那个门派的弟子优秀,那个门派就是武林霸主。所以,我有时候会把一些学术会议看成是华山论剑,虽然大家各有所长,不过每个人都以为自己身怀绝技。起码在自己的这门功夫上,可以独步江湖。那么学术或者剑法本身就只是一个工具,为了达到个人的霸主梦想。有的人是小李飞刀,一技定乾坤,有的人则有点像李小龙,啥招式都有,看来我比较想当李小龙。

那么有没有人爱自己的剑法呢,会不会有的人觉得剑法本身就是一种美,或者就是他信仰的体现呢。我想是有的,而且毕竟在金庸的武侠当中有像周伯通这样的把武术当玩意的人,这也是很多学者的心态,学术的魅力就在于不断地有人和我论剑,然后不断地有人拜倒在我的剑下,引用我的文章。当然还有另外一种人,把武术当作行侠仗义的工具的,就像水浒传里面的那些人。但如今在学术界,有如此胸怀的人实数少数,这些往往是那些有很强的民族主义气节的如钱学森之类的角色。但回到我自己,我觉得我不属于这些人当中,我认为学术是追求真理的途径,而追求真理得去爱真理,这就是信仰。如果一个人不相信有可以去爱的真理,那么他把学术当做去追求真理的途径岂不是很可笑,因为他根本就不想去达到目的或者他觉得这个真理无关紧要,和自己没什么关系。于是大多数人就假装去追求真理,追求众因之因,众力之力,但其实只不过是为了其他目的,就像我以上说的那些剑客们和武侠们。

这就是如今学术界的悲哀,每个人都在利用学术达到自己的目的,每个人都心甘情愿地假装去追求真理,不过有一些人干脆就不假装了,直接就宣称是为了混口饭吃。这样,我们也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国没有好学术了。这个问题并不在于学术环境,而在于人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西方世界也并不是学术的乐土,因为在这里也充满了功利主义的色彩,我想美国也好不了多少。不少的杂志追求的不是真理,而是影响力如何,是否有人会引用文章,是否主流。那么,正如于歌在《现代化的本质》一书中所指出的一样,每个现代人都在现代化的社会中成了一颗螺丝钉,而这现代化的发动机是由信仰启动的。科学也不例外。

如果我们稍微关注一下wiki百科上的19世纪乃至20世纪初之前的科学家就不难发现,在他们的生平介绍中大多有宗教信仰一栏,而且很多知名的科学家也在人文或者宗教领域有一定的贡献。这种人文关怀以及对真理价值的追求已经随着后现代的潮流流逝了。科学所崇尚的理性主义已经是名不副实了,因为我们的方法是理性主义的,但是我们的心却是后现代的解构主义或者是非理性的。我们的头脑哦是理性主义的,但是我们的感情是非理性的。我们所貌似追求的和我们真正追求的并不一致,于是科学蒙上了阴影。科学精神正在慢慢解体,随之而来的很可能是科学的变异。在20世纪粒子物理和宇宙学的狂风之后,21世纪的我们有着更多的虚无感和无力感。而科学正走向与世俗社会结盟的态势,这从NASA的gangnam style可见一斑。所以,科学精神的重启和学者的自我价值的重整是必须的,特别对于已经非常专业化并分工明确的科研实体来说。原因在于在那些一大堆作者列表的文章当中,你很难看到一个个个体,而这就是当代科学,是一群人为了一个idea服务。而这个idea往往是在标准模型的框架下提出来的,否则,那就是个异类,是一般的小组讨论所不齿的。这就是库恩所说的范式吧。

对于我来说,科研应该是信仰的体现。当我相信这个世界是由上帝为了人类而设计的,并且祂愿意让我们发现祂设计的蓝图,我心中满有发现的喜悦。而且,科研方法本身就是认识真理绝妙的手段,而这些正体现在人乃是具有上帝的形象的信仰当中。也就是说,我们认识真理的手段和真理本身是一个整体,什么样的方法论和什么样的本体论是相关联的(用哲学的话来说)。正是这种一贯性和一致性使得我得以去继续发现,继续开会,编程,写论文,申请位置等。而且当今的宇宙学本身已经具有哲学乃至神学影射,如果一个宇宙学家去做宇宙学而没有一定得宗教思考,那么他不是真的想做宇宙学到底。连霍金这个无神论者,也不厌其烦地想证明上帝不存在,那么其他很多人至少可以站在无神论的立场来批判宗教,我觉得这一点也是可喜的,起码有一些人觉得这是个问题,这种传统可以追溯到爱因斯坦的”上帝不掷筛子“理论。好吧,无论如何,总会有人去思考这些问题,而我愿意成为其中之一。我不仅把学术当成工作,我要把它当做一条追随真理的路,而且我知道这真理的主是爱我的,于是发现这真理和发现真理的主实在是一致的,而且是对上帝之爱的回应。正是这种世界观的一致性和完美让我有力量不断去重复和失败,但愿上帝挪去我和其他同行同样的把学术当做取利的工具的心态,让我可以像帕斯卡尔一样去热爱真理,并且热爱思想真理。

 

 

换个角度理解合理化前设

我听John Frame讲基督教护教学的时候,对前设(presupposition)的Justification(或者叫合理化)有一些领悟。他区分了“合逻辑”,“合理”和“有说服力”三种状态。合逻辑并不一定合理,合理并不一定有说服力。比如,所有的马都是黑色的,这个动物是一匹马,所以它也是黑色的。这个完全符合三段论的逻辑,但是并不一定合理,因为并不一定所有的马都是黑色的。只有在所有的马都是黑色以及这个动物是一匹马的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我们才有理由相信这个论断。

这里涉及到大前提和小前提,大前提是所有的马都是黑色的,小前提是这个动物是一匹马。如果我们给出小前提的理由,并且足够充分,那么我们可以认为这个论点确实是合理的。但是我们仍然没有证实大前提,对大前提的证实或者合理化有助于我们给出一个有说服力的论点。当然大前提,比如圣经是绝对的权威,是不能被证实的,因为它本身是信仰的对象,在此前提下我们才可以进行推论。但是,基督徒承认“圣经无误”这个大前提进行护教必然缺乏说服力,因为我们需要给出这个大前提的合理化论证。这种合理化推理并非证明,如同证明三角形内角和等于180度一样。这种推理是一种假设检验,就是检验这个假设的推论是否合理。比如,上面那个“所有的马都是黑马”的大前提所延伸出来的推论就是这匹马也是黑马。如果这匹马经过证实真实黑色的,那么我们对前设的信心就会增加,否则信心就会降低。做这种假设检验的最好方法就是贝叶斯分析,它充分考虑了前设的存在,并且考虑到假设的不确定范围,可以通过和其他假设进行比较来确定假设的合理性。

不过这种检验并不是基督徒建立信心的主要方法,而是基督徒进行护教的有效途径。基督徒的信心必须通过听道,祷告以及圣礼,圣徒交通来操练,这也是蒙恩的方式。而护教主要是针对那些不信者,所以基督徒需要用圣经这个大前提来与不信者不信的大前提进行比较。比较的方式不是去证实,而是去看它们的推理是否合乎事实。当然,也许有基督教不同的派别和哲学,那么我们可以把这些不确定的教义因素考虑在内,也把不信的世界观的不确定因素(或者不同流派)考虑在内,然后通过平均(或者加权)的方法对他们的似然函数进行叠合,进而得到每个假设的总体似然函数(或者证据“evidence”)。这种方法非常数学化,不过已经有一些在哲学的运用。

关键在于如何量化一些数据来做假设验证,比如对多重宇宙和智慧设计的比较,就可以用到一些物理常数的精细调节来做数据。不过,其他方面的证据,比如社会,文化以及哲学方面的数据则需要更细致地加以辨别。

创世之初的那七“日”

在现有的几个创造论观点之间最大的争论莫过于对创世记第一章的解释了。年轻地球论认为这是指24小时,年老地球论则认为这是指一段时间,而神导进化论者认为这里的根本不是用来衡量创造时间的,这七只是一种便于人类记忆或者限定工作与安息的修辞手法。而这些论点似乎都可以从圣经中找到一些支持的证据,不过年轻和年老地球论更倾向于保守的解经,即从字面意思去理解圣经,只有在上下文或者圣经其他清晰经文不允许的情况下才采用喻意。那么,在这里,我主要介绍年老地球论或者其他一些不持年轻地球论的基督徒在释经方面得到的24小时之证据。

Solar System Formation
太阳系的形成

 

首先,创世记第一、二两章的的希伯来文是yôm”,这个词可以有四种意思:

  1. 一个白天的一部分(比如几个小时)
  2. 从日出到日落的12个小时
  3. 24个小时,从日出到日出
  4. 某一段很长时间(例如圣经中屡次出现的耶和华日子

不过,年轻地球论者会说,在每个创世之日后面就有这样描述,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在下结论之前,我们先来看在创世记的语境下,的其中三个可能意思。

在创世记15ESV有这样的英文翻译God called the light ‘Day’”。这里的可以翻译成中文的白昼。在114节还有以下描述:…… separate the day from the night”, 很显然这里的指的就是白天。还有116…… the greater light to rule the day”, 这里的也是指白天。这样看来上文中的第二种解释在创世记中是很普遍的。

在创世记114我们也可以看到and for days and years”, 显然这里的指的应该是24小时。在24里面又有这样的叙述:“…… in the day that God made the earth and the heavens”, 显然这里的最好翻译为时候,因为它指一段不确定的时间

然后,我们也一定注意到创世记第一章里面六个有趣的反复结构,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在英文里是这样的,there was evening and there was morning, the … day”。很明显这里要表达的是从晚上到早晨的意思。如果我们稍微留意,我们就知道从晚上到早晨应该不是24小时,如果作者要表达24小时,应该是从早晨到早晨或者从晚上到晚上更为妥当。圣经如此记载似乎是要表达一个创造之工的结束和下一个创造之工开始。这也是为什么有一些学者认为这里的只是对上帝创造工作日的类比,比如C. John Collins (圣约神学院旧约教授,是ESV study bible的旧约主编)在他的Science and Faith”一书中就写到,创世记第一章把上帝描绘成一个在工作日工作的工人。不过在下结论之前,我们需要更多的证据。

创世记在第二章中5节之后所描述的景象可以看作是对上帝在第六天创造的进一步描述。我们也有理由相信上帝在第六天造了亚当和夏娃(127)。那么我们就来看创世记第二章描述的第六天有多长时间。创27-815告诉我们,亚当并不是在伊甸园里造好的,而是先造好了,然后移到伊甸园里去的。创28-9叙述了上帝在造完亚当之后种植了(planted)伊甸园,并使(made)各样的树从地里长出来。我们从中并没有看到上帝从无到有地突然创造了伊甸园,而更有可能是利用了自然规律来伊甸园并且拟人地把上帝描述为一个农夫。如果我们借着看第二章,我们会发现上帝在这个创造日做了很多事情,他从泥土中造人并给他气息(v.7),他植了一个园子(v. 8),他使树从地里长出来(v. 9),他把造好的人安置在伊甸园(v.15),他把各样的动物带到亚当面前,让他给它们起名字(v. 19-20), 他使亚当沉睡并且取出肋骨并且把肉合起来(v. 21)。而且在23节,亚当说This at last hapa’amis bone of my bones”, 这里的at last”表明夏娃的出现在一个很复杂和漫长的过程之后。这个过程是他看过了一对对动物之后没有找到伴侣,等了很久终于等到了夏娃的出现(这种孤独感是需要很长时间的)。

我们也发现希伯来文的generations”toledot)出现在创世记中记述几个人物谱系的章节的开头(2:4-4:26, 5:1-6:8, 6:9-9:29, 10:1-11:9, 11:10-26, 11:27-25:11, 25:12-18, 25:19-35:29, 36:1-37:1, 37:2-50:26),而在亚当之后的这些族谱中用generation这个词都是表示一段很长的时间,跨越几个世代,那么在24出现的这个词(天地的来历)也很有可能指一段不确定的时间长度。

最后,我们来看诗篇90篇。我们可以很保守地认为诗篇90篇和创世记是由一位作者所写,这位作者就是摩西。那么这位作者是怎样在诗90里面来描写创造的呢?首先,读者可能会认为诗篇不是用于准确描写自然现象的。但是我们相信作者在利用自然现象做喻体的同时,一定是正确把握了与本体某一特征相似的喻体特征。所以,比喻或者象征正有助于我们对喻体的某些特征的理解。比如说,“她笑得像一朵花”这句话正是借用了花朵绽放的特点来形容这女子的灿烂笑容。在90篇第二节里面,作者把诸山,地与世界的历史与上帝的永恒相比拟。如果创世的时间在公元6000年以前,那么列祖的寿命甚至可以和这个时间尺度相当,那么摩西也就不会有5-6节中对人生命短暂的感慨了。而且,摩西也将上帝的一日比作人间的一千年,这表明摩西也有可能将这个意思运用到创世记。

虽然我们无法凭以上某一个证据来判定我们该采取哪种“日”的释义,但是我们如果综合以上的论据来判定。我们知道在创世记1-2章中“日”或者“yom”有三种意思,而“晚上”与“早上”的反复出现正是用于模拟上帝的创造每一阶段的开始与结束,并不是要告诉我们一天有多长。而且“晚上”,“早晨”的模式并没有出现在第七天,表明我们仍然在第七天当中,上帝仍然在他的安息日中(来43-4)。上帝“种植”伊甸园以及在2章所描述的第六天中的其他事件让我们相信第六日是很长的一段时间。而且亚当说的“at last”表明他等了很久才等到夏娃。在创24中的“来历”(generation)在创世记其他地方用于描述家谱,是一段很长的时间。在诗篇90中摩西写到在上帝的眼中一千年如同人类的一“日”,这说明摩西有可能把这个意思用到创世记第一到二章。摩西也用诸山与世界的年龄来比拟上帝的永恒,并且与人类生命的短暂形成鲜明的对比。所有这一切都似乎让我们相信创世记中的“日”指的是一段很长的时间。

“大爆炸”标准宇宙学模型

如果我们认为圣经中对“日”的定义不甚清楚,我们也可以从人类对上帝普遍启示的解释中寻求帮助。虽然外邦人并没有圣灵在内心做工,但他们有足够的认知能力使得他们对上帝的永能和神性的漠视无可推诿。所以,无论是基督徒还是非信徒科学家得到的严谨的科学结论值得我们尊重,因为这是人们对上帝另一本书的有效解释。无论是宇宙学还是地质学都给出了地球年龄和宇宙年龄自洽的解释,那就是147亿年的宇宙和45亿年的地球。宇宙学是通过三角测距、造父变星、球状星团、超新星以及哈勃红移公式来测量天文距离的。这些距离阶梯反过来也可以得到光的年龄,因为光速是不变的,这一前提还没有遇到任何直接的挑战。而对宇宙年龄最严格的估算莫过于对宇宙微波背景辐射(CMB)的研究。宇宙学家并没有直接从CMB中得到宇宙年龄,而是首先假设了标准宇宙模型正确,然后推论出宇宙的精确年龄,而CMB的能谱精准地验证了标准模型预言。这也是任何科研工作的合理程序。先有模型,后有推论,然后检验推论。所以,无论从广义相对论加上宇宙学假设(均匀与各向同性)出发还是从狭义相对论的光速不变出发,我们都有理由相信宇宙是古老的。而地球年龄的测量主要是采取了同位素衰变率恒定假设,而这个假设的根基在于弱相互作用的强度是恒定的,不随时间演化的。而标准粒子模型所预言的Higgs粒子的发现更加证实了这个理论。再加上对遥远天体的基本物理常数的测量,我们足以确定同位素衰变率的恒定性。当然同位素测龄的其他假设,比如封闭系统的假设是可以通过一些相互校准以及一些实验方法进行验证与校准的。

总而言之,我们有理由相信上帝的创造“日”并非24小时,而是很长的时间。

圣经对自然的描述

既然上帝的启示包括自然启示和特殊启示,那么就不可能存在冲突,因为上帝本身是自洽的,那么祂的启示也应该是自洽的。不仅如此,祂的启示是我们知识的来源,也是我们认知能力的来源,否则我们就无从谈论真理,因为我们认知的能力(或者意思)可能只是物质世界随机进化并涌现出来的一种现象。那么为什么历史中会有科学与信仰冲突的例子呢?原因很可能是人对上述两种启示的解释错误所导致,而人的理性(作为上帝的自然启示之一)又怎么会犯错呢?因为人的理性也因着人类始祖的堕落而堕落了。那么这理性的堕落是否包括人的认知能力呢?不是。显而易见,人可以认识真理的片段或者影子,否则就不会在人类中间产生出一些普遍的共识,比如普世道德与科学。也许这种认知能力在人类堕落之后有所受损,但绝对不是完全无用。而且,这种认知能力作为一种手段是被意志所支配的,而意志是堕落的且可以被圣灵更新的,这也就是为什么人们可以用他们的知识来反对上帝也可以用来认识上帝。这样看来,不信上帝的科学家所得到的知识同样值得我们学习和尊重,因为他们得到的知识可以透过我们认知的自然现象来检验,哪怕他们的意志已经堕落。

这样,我们要正确处理信仰与科学的关系,就必须严肃对待神学和科学对这两种启示的解释。我们的问题是如何正确阐释自然和圣经,在这里,我主要总结一下前人对圣经阐释的看法。

12月摄于海德堡家中
在研读圣经上长大成人

一些基本原则:

  1. “记载于旧新约圣经中的上帝的话语,是指导我们荣耀他,并以他为乐的惟一准则”(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第2问)。
  2. “因此那藉先知说话的同一圣灵,务须进到我们心里,叫我们深信他们所说的是神付托他们的。”(《基督教要义》,约翰·加尔文, 徐庆誉译)
  3. 以经解经。“解释圣经的无谬规则就是圣经本身(以经解经)。所以对圣经哪一部份的真正和圆满意义发生疑问时(该意义不能有多种,只有一个),就当用他处较为更明了的经文,借以查究和明了其真义。”(威斯敏斯特信条1章9节)

一些应用的原则和规范:

  1. 文法-文学因素,比如诗篇的解释必须考虑文学因素。
  2. 渐进启示和救赎历史, 圣经的启示是渐进的,救赎历史在新旧约中慢慢展开,这也是圣经神学的释经原则。
  3. 圣经中的社会-文化处境,比如圣经中妇女蒙头是有其历史文化处境的,圣经中这些文化往往在特定的时代是中性的。而另外一些文化比如一夫多妻是圣经所容忍但不赞同的,随着救赎历史的完成将被废弃。
  4. 信心的程度(analogy),是指对信仰的总体考量(according to the measure of your subjective faith)。伯克富在他的“Principles of Biblical Interpretation”一书中总结出一下几个子原则:
  • 信仰总原则清楚支持的教义不能被看似相反的模糊经文推翻。
  • 如果一个既不违背总原则也不被总原则支持的段落经由合适清楚的教导可以用来支持某一教义。但如此建立的教义不能与由总原则建立的教义等量齐观。
  • 如果一个教义只由模糊经文支持,我们当非常保留地接受此教义。
  • 如果信仰总原则导致了看似彼此相悖的教义,那么两种教义都应该被接受为圣经所教导的并在更高的层次合一。比如上帝的预定和人的自由意志。

以上这些原则可以运用到诗篇以及创世纪,约伯记等书卷中对自然界描述的解释,一方面是考虑到这些书卷的文体,另一方面是考虑到这些经文中的希伯来文法。在如今教会中的很多对地球年龄和进化论的争论导致了不必要的论断,我们可以运用第四个原则来彼此劝勉。

在论到圣经对自然界的描述时,1977年由300多位牧师签署的《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如此说,“圣经……论到神在创造与世界历史中的作为时,也都是完全没有错误的。” 那么,既然如此,正确的科学和正确的释经必然导致同样的对自然界的洞见。但圣经往往并没有清楚的经文对自然定律本身进行描述,于是我们既可以在圣经中找到地心说的“证据”(诗75:3),也可以找到地动说的“证据”(路17:30-36)。那么如果我们专找圣经中支持严谨科学结论的经文,我们当然可以找到很多;但如果一个不信的人来找反对科学“事实”的经文,也可以找到许多。所以,这也是科学与信仰之争的关键,那就是圣经本身并不是以精确描述自然现象为目的的书,但它对自然现象的描述又是绝对无误的。我们当然可以找到很多经文来支持已成定论的科学结论,比如以赛亚书40:22描述地球是圆形的,伯26:7-8描述地球是悬在虚空中的,传道书1:6描述地球的风向系统,传1:7对水循环的描述,伯28:23-25对空气的描述,诗篇8:8对洋流的描述, 伯38:35对电磁波的隐喻以及圣经中的割礼对人体的益处等等。如果时间允许,我可以搜索到更多的相关经文。

我相信圣经作者上帝知道如何描述受造物,所以祂所描述的“造化”既是符合事实的又是为圣经主题服务的。所以在解释创世纪中地球年龄和物种起源的时候,我们应该尊重圣经的时间次序和字面意思,虽然这并不一定是作者的本意。只有当我们发现相关经文的上下文和信仰的总原则都不允许或者不支持的情况下才能抛弃字面意思的解释。在这种谨慎的解经原则下,我们才能避免过度解释和妥协圣经的危险。

通过 WordPress.com 设计一个这样的站点
从这里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