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里的代表性原则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第五章12节说到,“ 这 就 如 罪 是 从 一 人 入 了 世 界 , 死 又 是 从 罪 来 的 ; 於 是 死 就 临 到 众 人 , 因 为 众 人 都 犯 了 罪 。”这节经文讲到的就是世界上罪和死来源于一个人,这个人就是亚当。亚当一个人代表由他所产生的整个人类和上帝立了约,如果亚当顺服上帝,上帝就赐给他永生,如果亚当悖逆,他就得死。当亚当吃了善恶树的果子,违背了上帝的命令之后,亚当和他的子孙就必须经历死亡。所以,死和罪是联系在一起,死是罪的后果或者按照圣经的话说是“工价”或者“工钱”。一个人犯罪的工钱或者代价就是死。

但是为什么上帝让亚当代表全人类呢,为什么上帝不能试验每一个人呢,为什么要让亚当的后代承受亚当犯罪的后果呢?首先,我要说的是亚当所代表的不是他的后代的每一个个体,而是代表人性。也就是说,亚当的堕落代表的是人性的堕落。如果亚当是代表每个人类个体,那么亚当后来的悔改和相信(我们从亚当和夏娃对将来救主的相信以及在路加福音3:38知道亚当是神的儿子得知亚当很可能是蒙上帝拯救的)是否也代表了人类呢。显然不是。我们作为亚当的后代而归入的是堕落的亚当,而不是被救赎的亚当。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亚当堕落是他所代表的人性的堕落而非个体的堕落。其次,亚当代表人性体现的是上帝的代表性原则。也许有的人说,上帝应该给每个人同样被试验的机会,而不是让亚当来代表他的后代。然而,我们在堕落上的被动性同样体现在被救赎的被动性,我们是被基督所代表,我们只有在基督里才能被拯救,而我们得救本质上是上帝的拣选。所以,如果我们摒弃亚当作为堕落人性的代表,我们也会同样摒弃基督作为荣耀人性的代表。最后,更本质地说,代表性原则是为了上帝最大程度地在祂的儿子身上荣耀祂自己。如果我们不在堕落的亚当里被亚当所代表,我们也不可能在荣耀的基督里被代表,这样,每个人都为他自己的堕落和拯救负责,这是典型的人本主义。这从本质上不能荣耀上帝,因为人被造的本质就不是自足的,是需要在上帝的主权之下享受上帝的恩典。而且这种人本主义的原则本质上是把人从群体中分离出来,自我成全,自我拯救。这种自我做王,自己成为自己的上帝是和人类被造的本质相背离的。所以,代表性原则一方面是上帝为人类设计的最好原则,同样也是上帝最好的荣耀祂自己的原则。上帝在十字架上成全了祂的救赎之工,一方面彰显祂的圣洁,一方面彰显祂对人的爱,让人在领受这样的福音的时候没有任何人类自夸的成分,这样的福音是恩典,让人敬畏和谦卑。

但是,这种代表性原则似乎并没有应用在灵界中。比如在以赛亚书14章12-15节记到,“明 亮 之 星 , 早 晨 之 子 啊 , 你 何 竟 从 天 坠 落 ? 你 这 攻 败 列 国 的 何 竟 被 砍 倒 在 地 上 ?你 心 里 曾 说 : 我 要 升 到 天 上 ; 我 要 高 举 我 的 宝 座 在 神 众 星 以 上 ; 我 要 坐 在 聚 会 的 山 上 , 在 北 方 的 极 处 。我 要 升 到 高 云 之 上 ; 我 要 与 至 上 者 同 等 。然 而 , 你 必 坠 落 阴 间 , 到 坑 中 极 深 之 处 。”很多解经家都认为这些经文是指着魔鬼说的,因为这样的描述不适合地上任何的君王。而且上帝创造了很多天使,天使是被独立创造的,否则,圣经也不会说“我 要 高 举 我 的 宝 座 在 神 众 星 以 上”,这里的众星可能是指所有的天使。上帝很可能在创造天使后也给了天使一个试验,而有的天使跌倒堕落了,因为启示录12:4记载,“他 的 尾 巴 拖 拉 着 天 上 星 辰 的 三 分 之 一 , 摔 在 地 上 。 龙 就 站 在 那 将 要 生 产 的 妇 人 面 前 , 等 他 生 产 之 後 , 要 吞 吃 他 的 孩 子 。”也就是说,当时撒旦作为最尊贵的天使堕落之后,有很多天使跟着堕落了。但是如果上帝的试验不是一次性的,天使随时有可能堕落,那么在无限长的时间内,天使必然全部堕落,哪怕这种堕落的几率非常小。这样,虽然上帝对天使和人类的试验都是一次性的,但是只有人类的堕落适用于代表性原则,而天使是作为一个个独立的个体堕落的。那么这会带来什么后果呢?后果可能就是天使不能被耶稣基督所拯救,因为耶稣的救赎需要代表性原则。这也被希伯来书所证实,“ 他 并 不 救 拔 天 使 , 乃 是 救 拔 亚 伯 拉 罕 的 後 裔 。”(来2:16)我以下面的一个示意图来表示代表性原则运用在人类堕落和救赎中以及天使没有代表性原则所带来的后果。

救赎

通过以上这些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我们被亚当代表和被基督代表的一致性,而上帝将代表性原则施行在人类身上正是祂绝妙的智慧所在。只有这样的原则可以让基督代表所有信徒,也只有这样,上帝才能最大程度地荣耀自己。

如何拯救外星人

这篇博文是接续前面一篇名为《圣经对行星可居性的预言》以及其他相关博文而写的。我在这里所要论述的是如果外星人确实存在,他们是否需要拯救,而我们应该如何传福音给外星人?我在之前几篇博文论述到,圣经对外星人的存在是沉默的,而且圣经所启示的世界观似乎没有给外星人留下什么余地。所以,很多神学家认为不仅人类是独特的,而且生命也仅能在地球上存在,于是地球和太阳系,乃至银河系都应该是独特的(参Hugh Ross所著《Why the Universe is the way it is?》)。但是圣经似乎没有明确启示地球和太阳系的独特性,甚至也没有启示地球上其他生物的独特性。虽然整本圣经都是对人类被造和救恩历史的呈现,但是圣经并没有对人类以外的星球有直接的超验启示。我这里只是说“直接的启示”是因为圣经似乎暗示了太阳系外有可居住星球乃至生命的可能性(参“行星可居性”一文)。但是,圣经所启示的人类在救恩历史当中的独特性表明人类似乎是宇宙中唯一的拥有上帝形象的受造物(天使虽然某种程度上也有上帝的形象,但是不属于这个物质宇宙)。我要在这篇博文中分享我对外星人存在可能性的思考,以及如果外星人存在,会对基督教神学产生何种影响,基督徒该如何应对。

首先,外星人(ET)存在的几率问题。根据前一篇关于SETI的文章的论述,外星人存在的几率应该是十分微小的。如果外星人存在,他们很有可能在一百万年时间内殖民银河系,而我们如今没有接触到他们,表明他们不存在。另外,人类的存在本身是个奇迹。第一,人类在生物界的存在是个奇迹。我们在地球生物中没有找到和人类一样的智能存在。这表明人的产生相对于动物是一个飞跃。第二,我们在实验室中以及地球科学的研究和模拟中,没有发现可以产生原始细胞和生命的条件。第一个DNA或RNA中所承载的信息是一个奇迹。生命的诞生是个奇迹。第三,可居星球如地球一般需要很多条件,如适中的卫星,适中的海洋比例,适中的地质活动,适中的元素组成,适中的宿主恒星等都需要同时满足,表明可居星球的比例可能不高。当然这一点似乎和我在“行星可居性”一文中所猜测的可居星球的普遍性不吻合。但是,我在这里要说的是可居性和已居性以及可殖民性的不同。可居性表明适合地球生命居住,已居性是已经有生命居住(无论外星生命还是类地球生命),可殖民性是可以被人类改造成可居星球。我在“行星可居性”一文中所指的更多是可殖民星球的普遍性。综上所述,根据当前的科学数据,外星人的存在几率是非常小的。但是由于我们对于很多参数和模型的无知,我们很难给出具体的外星人存在的几率。

其次,外星人的存在是否会对基督教产生本质的影响。我在《外星人与基督教》的论述对此是肯定的。但是,在“行星可居性”一文中,我提出了地球是所有可居行星代表的猜想,而且这些可居星球有生命存在的可能性。上帝完全有可能以创造地球生命的方式来创造地外生命。或者地球上的生命可以通过陨石撞击通过长周期彗星运送到邻近星球。既然如此,亚当和夏娃是否也可以成为外星人的代表呢(如果他们存在的话)?我认为这是有可能的。亚当和夏娃是整个人类的代表,并不仅仅是因为血缘关系,正如耶稣是我们的第二个代表也不是出于血缘关系。这种代表关系本质上是上帝所命定的,不是人所选择的。上帝让人通过信心进入与耶稣联合的关系,也让人通过血缘成为亚当之子。同样,上帝也许以另外一种方式让亚当成为外星人的代表,如同让地球成为可居星球的代表一样。虽然外星人不知道亚当乃至人类的存在,但是这并不表明他们不可以被亚当代表,正如很多中国人也没听说过亚当,但是他们仍然是亚当的子孙。这样看来,如果外星人存在,他们也需要救恩,而且是更加迫切地需要救恩,因为耶稣只降生在人类历史中。也许有人会说,这似乎对外星人不公平,因为他们没有自己历史中的耶稣。但这同样可以应用到人类各个民族,福音的传播是有地域性和历史性的,并不是所有民族都很快听到福音。有人认为,也许上帝在每个地外文明中都成为肉身来救赎那个星球。但是,根据圣经所言,耶稣的救赎是一次性的,而且是宇宙性的。如果外星人有他们的耶稣,一旦我们和他们接触,我们到底该拜哪个耶稣呢?所以,更合理的假设是,亚当代表了所有文明,而耶稣也将救赎所有文明,不管在哪一个星球。这样,在这个理论中,圣经所启示的亚当和基督的独特性,乃至人类的独特性都得到了体现。外星人的存在就像当时印第安人的存在一样只是因着空间的巨大跨度被历史性地忽略了。

最后,如果外星人存在,他们是否需要救恩,我们该如何传福音给他们呢?我认为外星人需要救恩。按照我前面的说法,他们是可以被亚当代表的,那么亚当的堕落当然代表了他们的堕落。然而,如果外星文明先于人类,那么亚当是否可以代表在亚当之前出生的外星人呢?我觉得没有太大的神学难题。因为耶稣不仅是在祂之后出生的基督徒的救主,也是在祂之前出生的犹太人的救主,因为祂是道成肉身的上帝,是超越时间的。如果亚当对外星人的代表不是基于血缘,那么亚当完全可以超越时空地代表整个宇宙文明。而且上帝可以在每个文明兴起类似于犹太教的宗教,借此他们也可以借着相信一个超越时空的救主而得救。但这并不表明我们不需要传福音给他们,他们需要福音就像犹太人需要福音一样。那么我们该如何传福音呢?首先,我们需要发展星际航行技术,到达可居星球并发现他们。这和15世纪的航海大发现是相似的。然而,星际航行不仅是为了传福音,也是为了人类的福祉(参《星际航行的神学意义》一文)。其次,我们需要发展宇宙性的神学来与外星人接触。当代的神学大多以人类为中心,然而,外星人的存在不仅给神学带来冲击(负面),而且给神学带来新的视野(正面)。然后,教会应该差遣一批愿意献身基督的宣教士去传福音给外星人。这样,星际旅行将被赋予救赎性的意义。

总之,我认为外星人的存在会给基督教带来冲击,但我不认为这种冲击是本质的,甚至不会比进化论带来的冲击更大。我甚至认为外星人的存在将进一步拓展我们对圣经的理解,并对上帝的启示有更广阔的宇宙性的认识。尽管如此,无论是基于对自然启示还是特殊启示的数据的研究,我都认为外星人存在的几率是非常小的。不过思考关于外星人的救恩的问题,会让基督徒对上帝的创造和救赎有着更深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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